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21-2023年度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提高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网络教育的作用,增强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服务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会〔2019〕547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会计工作实际,计划遴选网络培训机构,服务我省2021-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凡具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资格的财经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会计网络培训学校等网络培训机构均可自愿申报。
二、基本条件及服务能力要求
(一)资质信誉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具有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具备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格。
3.具有良好的会计网络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网站管理和客户服务等相关制度。
4.建立拥有独立域名的远程教育网站,如果会计继续教育网站为自主开发的,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果利用第三方产品,则必须具有产品开发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和服务承诺书。
5.近三年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1)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2)以会计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3)以会计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4)不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二)师资力量
建立会计继续教育师资库,授课老师不少于50人;具有会计类助理讲师以上资格授课老师不少于40人;具有会计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授课老师不少于10人。
(三)课程设置
1. 课程涵盖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内容;
2.具有较强的课程研发能力,独立的会计类课程研发团队不少于5人;
3.近三年每年根据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最新财税改革政策和前沿热点等及时研发课程不低于10门,在线课程数量不低于300门,累计课时不低于1000学时;
4.近三年,每年新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不低于30门,每年新增课时不低于120学时,具有完备的财会和税收等法规库,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最新会计行业信息、政策法规等查询服务。
(四)网站功能
1.应具有学员登录、报名缴费、统计汇总和防作弊等功能;
2.具备APP等多种学习方式及效果,包括三分屏、全屏幕高清、移动设备等,保证在不同网络带宽和终端及任何网络环境下流畅地进行网上学习,为学员提供丰富、全面、系统、便捷的移动学习服务;
3.课件可以不计时回放、自动记录培训时间及内容,可以按继续教育年度时间段、学时段、学分段、地区段、学员姓名、身份证号等实时查询每门课程的学习进度以及详细的完成情况;
4.每门课程要配套安排难易适中的测试题,测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测试题以选择题、填空题和判断题为主,附隐藏式答案解析提示,便于学员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5.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随时解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过程中的疑问;
6.学员能够对课件、授课教师进行评价,智能分析学员课程需求、关注重点等。
(五)技术保障
1.应在国内建成专业的服务器集群和开通云服务平台,并配备负载均衡、防篡改设备及WFA防火墙。其中网络带宽不低于500M/bps(且能随时扩容),接入网络并发用户数上限峰值要求达到50,000人,每路在线教育视频流不低于256K/bps,确保学员能流畅的进行网上学习;
2.系统应具备适应性和可扩展性。能够根据安徽省财政厅需求开发数据接口,实现系统间数据交换、验证和查询等功能;
3. 能够保障安全平稳、顺利学习的网络学习环境。应采用完备的硬软件多层网络防护体系,具备双机热备、异地备份等多种备份方式,建立服务器和网络实时监控报警体系,具备完善的故障响应机制。
(六)服务方面
1.近三年(2018年-2020年期间),有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培训教育合作的经历,且具有一定的业绩。
2.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客服人员,应提供400或800等免费客服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同时保证7*24小时的人工电话客户服务;
3.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系统开发维护、用户管理、安全管理、数据管理、设备维护等,在发现服务故障1小时内应及时响应,故障发生后能在24小时内恢复。
(七)承诺要求
对具有或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要求的网络培训机构要作出书面承诺,并向安徽省财政厅提交承诺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报名参与遴选的机构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填写提交基本情况表、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材料目录顺序(见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1年4月20日前送达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果确认公布
安徽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选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合作培训机构,将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联系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1203室
联系电话:0551-68150517
附件: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参与遴选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目录.docx
安徽省财政厅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