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02-00003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2-02-18 发布日期: 2022-02-18 12:0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2-18 12:0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宿州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2.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3.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4.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安徽省的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辖区(开发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管理全市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使(占)用费收入及其他非税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管彩票市场并加强彩票公益金支出管理。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

(五)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及安徽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全市地方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

(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

(八)拟订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相关文件政策,负责推进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政策落实。

(十)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一)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金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违反会计法规的个人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承担全市民生工程实施推进职责,负责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协调调度、政策宣传和监督考核。

(十五)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策,拟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谋划、筛选、推介、实施、运营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六)以管资本为主,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监管体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十七)拟定市属国有企业规划投资、产权管理、改革重组、业绩考核、收入分配、负责人薪酬、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所出资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

(十八)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国有资产交易;审核批准所出资企业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方案、发债方案及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按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并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

(十九)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动态监测、统计分析、清产核资、业绩考核等。

(二十)拟定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政府与各县区(园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部门预算构成

部门预算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财政2022 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宿州市财政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2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支持打造皖苏鲁豫交汇区域新兴中心城市

2022年,市本级拟投入城市管理4.9亿元,主要用于园林、环卫、市政及其他城市管理支出,围绕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坚定不移支持推动制造强市、质量强市建设,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设立人才专项资金1.15亿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兑现奖励政策等,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畅通经济“血脉”,加速创新资本形成,让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大力支持推进“四化同步”,实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乘数效应。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统筹传统消费提升和新型消费培育,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支持打造长三角强劲活跃增长点。

(二)支持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

围绕十大重点产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要素链、政策链“多链协同”,重点支持打造绿色食品暨农产品加工、轻纺鞋服两个千亿级产业以及高端装备暨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家居建材三个五百亿级产业,加快构建核心竞争力更强的现代化产业集群。2022年,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本级拟投入5.7亿元主要用于科技、商务、发改、经信等兑现奖补政策和对基金投入。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协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园区产城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培育壮大县城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县域经济,提升县城综合功能。力争“十四五”末,在皖北率先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格局。

(三)支持打造长三角区域重要的数字经济基地、现代化物流基地、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以打造全国重要的云计算大数据基地为引领,以深化与杭州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为契机,以阿里巴巴犀牛智造、宿州未来城市创新中心、华为公有云为突破,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目标,推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形成千亿级数字经济产业基地。加快黄淮海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支持建设物流中心、配送站点,构建现代物流网络体系,为创建长三角区域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示范区做好资金保障。2022年,市本级拟安排其他重点项目建设资金7.2亿元,主要用于乡镇消防站建设、老城区管网改造、农科院、八中、五小、党校二期、道东片区ABO、黄淮海ABO等项目支出。推进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实施种业振兴创新工程,以阿里巴巴“数字农业产业带”建设为引领,围绕特色农副产品和粮食产品深加工等重点优势领域,实施“158”行动计划,开展“一县一业”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势特色产业带,推动传统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转变。

(四)聚力提质增效,精准抓好财政管理

针对企业短板弱项,全面加大对拟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主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启动上市挂牌工作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突出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工业项目和科技创新性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广应用“亩均效益评价”,将“亩均效益”相关指标纳入涉企项目资金申报评审硬杠杠,提高资源资金使用绩效。严格落实以绩效定项目预算指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五)强化预算约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进一步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实施绩效预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增强全市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财力保障,实现财政资源统筹、财税政策执行、财税体制改革有效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作为财政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

(六)创新发展路径,坚定推进共同富裕

2022年,市本级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有关政策规定,持续增加“三农”投入,拟投入乡村振兴资金5.53亿元,促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公共财政属性,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继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大力实施33项民生工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宿州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实行农业完全成本保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按照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的要求,坚定推进增资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努力构建生育、基本养老、社会救助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七)突出政治引领,提升党建工作实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皖苏鲁豫四省交汇区域新兴中心城市建设,以一体化思路融入长三角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第二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表

  宿州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见附件。

1.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2.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3.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4.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宿州市财政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2809.15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 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2809.15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2809.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2809.1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9.15万元,占100%,比 2021年预算增加336.81万元,增长13.62%,增长原因主要是上线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云平台,购买国合公司劳务服务,消防设备更新改造等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2809.15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336.81万元,增长13.62%,增长原因主要是上线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云平台,购买国合公司劳务服务,消防设备更新改造等。其中,基本支出1063.75万元,占37.8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1745.4万元,占62.13%,主要用于上线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云平台,购买国合公司劳务服务,消防设备更新改造等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09.1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9.15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809.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6.84万元,占90.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57万元,占4.72%;卫生健康支出46.07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83.67万元,占2.98%。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9.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6.81万元,增长13.62%,增长原因主要是上线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云平台,购买国合公司劳务服务,消防设备更新改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6.84万元,占90.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57万元,占4.72%;卫生健康支出46.07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83.67万元,占2.9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2年预算2030.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08.63万元,增长147%,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局机关招录人员6人;二是上线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云平台,举办业务培训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24.2万元,下降58.16%,下降原因主要是财政运行专项支出转移至运行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88.38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34.3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1.0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1.06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局机关招录事业编制人员6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2年预算66.29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2022年预算17.38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49.39万元,公用经费214.36万元。

(一)人员经费84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21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会议费、 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关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 1745.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9万元,增长23.23%,增长原因主要是上线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云平台,购买国合公司劳务服务,消防设备更新改造等。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7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745.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

十、关于 2022 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 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30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13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徽采云采购经费、办公楼消防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0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市级民生支出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宿州市2022年民生工程为“10项关键民生工程小事+10项重要民生工程”。10项民生工程主要选择惠及面较广、群众牵肠挂肚的项目,采取项目化、工程化手段实施,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实施方案,按月分析调度,开展绩效评价,年底对各县区考核评分。10件民生小事主要选择贴近群众微观感受、让群众天天有感的实事,更多采取市场化、多元化方式推动,细化实化目标,市直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市民生办按季调度进展,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

10件关键民生小事:1、中小学课后服务2、15分钟健身圈建设3、15分钟阅读圈建设4、“惠民菜篮子”运营5、社区老年助餐服务6、老年人门诊就医志愿服务7、推广应用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二维码8、食品安全“你点我检”9、困难残疾人康复10、困难职工帮扶

10项重要民生工程:1、喝上引调水工程 2、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3、“四好农村路”建设4、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5、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6、学前教育促进7、就业创业促进8、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9、困难群众救助10、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

(2)立项依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郑栅洁书记对民生工程作出“优支出、调结构,长短结合,务求实效”的批示,王清宪省长、刘惠常务副省长也提出明确要求。在梳理研究网络公开征集、省党代会建言献策、建议提案、沪苏浙民生实事等基础上,对2022年民生工程项目进行摸排研究,经省领导同意,拟实施“10项重要民生工程+10件关键民生小事”。

(3)实施主体。市民生办、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房产中心、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妇联、市医保局、市残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药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一)10件关键民生小事:

1、中小学课后服务:落实“双减”政策,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2、15分钟健身圈:建设健身场地,满足群众精神文化和健康生活需要。

3、15分钟阅读圈:阅读空间,满足群众精神文化和健康生活需要。

4、“惠民菜篮子”工程:提供低价惠民菜,稳物价保民生。

5、开展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因地制宜在社区开展助餐服务,满足社区和居家老人用餐要求。

6、老年人门诊就医志愿服务:通过为老年人门诊提供志愿服务、公益帮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门诊服务。

7、推广应用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二维码:通过构建柜台查、自助查、扫码查、网上查“四位一体”的查询体系,让农民朋友仅凭一部手机,便能随时随地了解政策、查询补贴,进一步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8、食品安全“你点我捡”:组织开展食品抽检工作,加强监管,控制风险,保障食品安全。

9、困难残疾人康复:为我市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10、困难职工帮扶:实现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缓解困难职工生活困难;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困难;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缓解困难职工就医困难,使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不断增强困难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10项重要民生工程:

1、喝上引调水工程:在南水北调东线、引江济淮等引调水工程的基础上,围绕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皖北地区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加快开展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城乡供水以地表水替换地下水水源,逐步实现皖北地区群众喝上更安全健康的饮用水。

2、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加快建成国家儿童、创伤等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建设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5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若干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继续推进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深度合作,实现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公平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

3、“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和农村运输通达工程,确保管好、用好、护好、运营好。

4、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约14362套,基本建成14362万套。完成老旧小区53个,改造建筑面积65.3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5914户。

5、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

6、学前教育促进: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对接受学前教育的各地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

7、就业创业促进:购买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等,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8、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完成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9、困难群众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等困难群众救助,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和困难职工帮扶。

10、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

(6)年度预算安排。市财政局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拨付民生工程考核奖补资金,组织、协调、调度民生工程日常工作,确保实施工作按计划全面完成。

(7)绩效目标。根据民生工程项目任务,制定具体实施、筹资方案,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强化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民生工程后续管养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2.“PPP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规范PPP项目入库管理,做好平台信息录入和更新,积极履行政府支出责任。组织开展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助推PPP项目规范实施。

(2)立项依据。《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

(3)实施主体。宿州市财政局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加强PPP项目入库管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升级信息化平台,及时更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占率,强化PPP项目规范操作。

(6)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7)绩效目标。PPP项目入库更加规范;PPP项目管理更加严格;PPP项目操作更加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2)立项依据。[2019]48、宿办秘[2019]69

(3)实施主体。宿州市国资委

(4)起止时间。2022年-2024年+n

(5)项目内容。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其居住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6)年度预算安排。109万元

(7)绩效目标。完成2020年底前退休的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4195人移交其居住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2021年及以后退休人员实施常态化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4.“直接支付凭证印刷费及网络运行”项目。

1)项目概述。受理审核拨付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申请生成、开具、传送支付资金凭证,并向代理银行、人民银行传递集中支付数据协同市财政信息中心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应用系统功能开发、完善使用管理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一体化有关文件>的通知》(财办20132110号)、《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通知》(宿财库196号)

3)实施主体。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2年12月

5)项目内容。具体包括受理的直接支付申请书、清算通知单等凭证的印刷,国库集中支付应用系统功能开发、完善使用管理等相关费用。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5.“支付专项业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维护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监控零余额账户等银行账户使用和管理情况,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市上线运行后相关完善工作。

2)立项依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通知》(宿财库196号)

3)实施主体。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2年12月

5)项目内容。具体包括配合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市上线运行后相关完善工作;建立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则更新机制,细化预警规则;完善新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模块应用,协助解决网络技术障碍等。

6)年度预算安排。40.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6.“支付电子化光纤租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与电信公司续签通信电路合同,按年支付费用

2)立项依据。《通信电路租用服务合同》

3)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项目内容。支付电子化光纤租金

5)年度预算安排。7.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机关运行经费。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4.36万元,2021年预算基本持平

()政府采购情况。

宿州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宿州市财政局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 套 ),购置费0万元 ;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购置费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宿州市财政局部门1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 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 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 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 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 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 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反映市财政局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2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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