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对《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宿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运作管理,提高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宿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我市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更好服务于我市“一城两区三基地”战略目标。
三、研判和文件出台过程
《宿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立足宿州市实际,借鉴其他地市的相关做法,强化相关政策衔接,规范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更好地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文件起草后广泛征求了各相关单位和市属投资公司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2021年12月20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对宿州市利用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资本投资方向,已达到招商引资、促进本地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五章,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 主要介绍《办法》制定的目的以及引导基金的定义、投资主体、投资领域、投资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主要介绍宿州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基金办)、市属投资公司的各自职责。
第三章 基金运作模式 主要介绍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式,重点介绍子基金投资运作,主要包括:子基金申请设立的条件、子基金管理人的条件、子基金设立流程等。
第四章 激励和监督机制 主要介绍投资引导基金的激励措施、容错机制、投资负面清单、投资风险管控等内容。
第五章 附则 主要介绍文件的解释权及生效时间。
六、保障措施
明确宿州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属投资公司的各自职责;建立激励和监督机制,包括投资引导基金的激励措施、容错机制、投资负面清单和投资风险管控等方面。
相关政策解读咨询部门:金融科;咨询电话:0557-390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