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03-00011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3-10 16:3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部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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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部门汇总)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10 16:3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收支总表

7.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收入总表

8.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支出总表

9.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1.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安徽省的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辖区(开发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管理全市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使(占)用费收入及其他非税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管彩票市场并加强彩票公益金支出管理。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

(五)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及安徽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全市地方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

(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

(八)拟订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相关文件政策,负责推进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政策落实。

(十)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一)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金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违反会计法规的个人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承担全市民生工程实施推进职责,负责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协调调度、政策宣传和监督考核。

(十五)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策,拟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谋划、筛选、推介、实施、运营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六)以管资本为主,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监管体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十七)拟定市属国有企业规划投资、产权管理、改革重组、业绩考核、收入分配、负责人薪酬、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所出资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

(十八)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国有资产交易;审核批准所出资企业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方案、发债方案及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按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并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

(十九)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动态监测、统计分析、清产核资、业绩考核等。

(二十)拟定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政府与各县区(园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宿州市财政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推动新征程顺利开启。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部门要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力推动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全面提升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全面贯彻“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将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紧要处。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国家战略叠加的历史机遇,为建设宿州“一城两区三基地”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双轮驱动等重点领域和支出项目资金需求。

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协调配合税务部门,深入开展税源摸底排查、及时掌握税源变化,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把落实制度性减税降费和涵养税源有机结合,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违规揽税收费、虚增收入,确保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持续发挥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

四是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推动脱贫攻坚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稳过渡。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支持建管并重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五是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底线。继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特别是围绕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统筹做好各项民生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待省政府确定2021年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后,及时制定我市相关政策,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继续坚持考核、通报、调度、约谈等工作机制,确保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同时,不断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提升资金绩效,将民生资金用好用活。

六是全面推进财政从严治党。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理论学习机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构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加强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队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政治生态。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见附件。

1.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收支总表

7.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收入总表

8.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支出总表

9.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1.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72.34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82.34万元,上年结转9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7.79万元,占8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4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47.9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91.81万元,占3.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0万元,占7.0%。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2.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384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部门增加民生工程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7.79万元,占8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4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47.9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91.81万元,占3.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0万元,占7.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821.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36.24万元,下降29.0%,下降原因主要是原列在此项级科目下的项目支出调整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122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74万元,增长715%,增长原因主要一是科目调整,二是增加了民生工程专项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2021年预算7.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2.8万元,下降82%,下降原因主要是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94.84万元,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36.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02万元,下降1.8%,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11.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36万元,下降22.7%,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1年预算17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0万元,增长70%,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整合。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70.7万元,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2021年预算21.11万元,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5.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25.5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伙食补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99.2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1.11 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宿州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472.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247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2.34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384万元,增长18.39%,增长原因主要是部门增加民生工程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2472.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84万元,增长18.39%,增长原因主要是部门增加民生工程专项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055.94万元,占42.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416.4万元,占57.3%,主要用于预算绩效管理、民生工程业务、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等。

九、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1416.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20万元,增长42.2%,增长原因主要是部门增加民生工程专项经费。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4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4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和单位其他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财政运行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格债务管理,保障财政部门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2)立项依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实施工作〉的通知》(财办〔2019〕44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宿发〔20203号),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项目内容。财政部各项业务运转保障,包括财政网络运行及一体化建设、农村财政管理、财政监督检查、预算绩效评价等。

5)年度预算安排。57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2.“PPP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规范PPP项目入库管理,做好平台信息录入和更新,积极履行政府支出责任。组织开展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助推PPP项目规范实施。

2)立项依据。《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项目内容。加强PPP项目入库管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升级信息化平台,及时更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占率,强化PPP项目规范操作。

5)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3.“民生工程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拨付民生工程考核奖补资金,组织、协调、调度民生工程日常工作,确保实施工作按计划全面完成。根据民生工程项目任务,制定具体实施、筹资方案,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强化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民生工程后续管养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2)立项依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民生办〔2020〕2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205号)等。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项目内容。具体包括民生工程考核奖补资金,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强化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民生工程后续管养管理制度。

5)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4.“国有企业及资产监管”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省国资委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国资国企改革各项部署,以国企三年改革计划为抓手,继续深化国企改革,着力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全省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资办函〔202023号)、《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项目内容。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监管和改革。

5)年度预算安排。17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5.“直接支付凭证印刷费及网络运行”项目。

1)项目概述。受理审核拨付财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申请,下达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生成、开具、传送财政专户资金凭证,并向代理银行、人民银行传递集中支付数据;协同市财政信息中心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应用系统功能开发、完善和使用管理。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一体化有关文件>的通知》(财办〔2013〕2110号)、《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通知》(宿财库196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项目内容。具体包括受理的直接支付申请书、直接支付凭证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等凭证的印刷,国库集中支付应用系统功能开发、完善和使用管理等相关费用。

 

5)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6.“支付专项业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维护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监控零余额账户等银行账户使用和管理情况,推动“自助柜面”系统使用,完善公务卡还款系统功能等

2)立项依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通知》(宿财库196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项目内容。具体包括“自助柜面”为助力,进一步减少现金结算,扩大授权支付比例;建立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则更新机制,细化预警规则;探索引入公务卡支付应用新模式,完善公务卡还款系统功能,解决制度和网络技术障碍等。     5)年度预算安排。40.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7.“支付电子化光纤租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与电信公司续签通信电路合同,按年支付费用。

2)立项依据。《通信电路租用服务合同》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项目内容。支付电子化光纤租金

5)年度预算安排。7.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8.“非税业务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本项目用于市本级非税收入的管理及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2)立项依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省人大第65号公告)、《宿州市本级财政票据年检办法》(宿财非税【2013】16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年度预算34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9.“财政票据印制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本项目用于市本级财政票据印制,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核定单位票据供应量,确保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2)立项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安徽省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2306号)。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项目内容。严格财政票据日常管理,坚持“凭证领用、分次限量”的制度,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核定单位票据供应量,确保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5)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10、软件运行维护费用。

   1)项目概述。本项目用于市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实施、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等业务。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财综【2019】38号)、《宿州市非税系统运维技术服务合同》。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4)项目内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宽便民服务新举措,全面实现非税缴款“线上支付+电子票据服务模式,提高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效果;充分发挥电子化收缴集中管理优势,加强运行监控、开展数据分析和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

   5)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二)机关运行经费。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26万元,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宿州市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宿州市财政局2021年所有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财政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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