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

市财政局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25-06-20 17:17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号:

近日,宿州市财政局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传来喜讯,自2017以来,连续第三次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的背后,是宿州市财政局长期以来在组织领导、文明实践、内部管理、环境建设等多方面不懈努力的成果,彰显了财政部门在推动地方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共进中的担当。

一是党建领航,构筑高效创建体系。宿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其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党建与创建工作同频共振。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担当作为引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营造出浓厚的机关创建氛围。从日常工作的点滴到重点任务的攻坚,宿州市财政局形成了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与动力源泉。​

二是多元实践,夯实文明创建根基。宿州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各类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信仰,传承红色基因;持续推进普法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促进依法理财。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机制,从社区服务到扶贫助困,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为萧县圣泉镇郭庄社区的振兴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与智力帮扶,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在与淮海社区共建活动中,积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助力提升社区文明水平。

三是规范管理,铸就显著工作业绩。宿州市财政局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工作纪律严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财务管理到人事管理,从业务流程到廉政建设,均有章可循。在工作中,机关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需求,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惠民政策,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与好评,群众满意率较高。在机关环境建设上,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打造整洁有序办公环境。在文化建设方面,持续丰富文化活动载体,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实效,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此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是对宿州市财政局过往工作的高度肯定。未来,宿州市财政局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财政力量,让文明之花在财政领域绽放更加绚烂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