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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国资委)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日期:2024-04-16 17:27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机关党委 阅读次数: 字号:

    4月15日,市财政局(国资委)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市财政(国资)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委)党委委员,局(委)党建工作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局(委)其他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市城投集团、市交旅集团、市产投集团、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市融资担保集团、市人才集团分管负责同志,局(委)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国资)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汇聚财政(国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突出学习重点。聚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学习重点、学习研讨、纪律党课、警示教育、解读培训和检视整改等重点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从严从实推进,力戒形式主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三要压实工作责任。市财政(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承担党纪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的领导。同时,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2024年财政(国资)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