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一、《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出台的背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实施好民生工程工作意义重大。省委省政府坚持顺应形势、把握要求,聚焦关键、突出重点,注重质量、提升绩效,听取民意、回应关切,认真梳理了重大民生政策,仔细对接了相关重点规划,组织开展了公开征集活动,合理吸纳了社会各界意见,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2019年民生工程实施内容,并下发了《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宿州市根据省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宿州市实际,在充分征求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各县区、园区、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经2019年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以市政府(宿政发〔2019〕1号)文件下发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2019年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及调整情况
2019年宿州市民生工程项目继续保持33项,实施项目内容按省政府的部署作了相应调整。
一是新增6项:智慧学校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水环境生态补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6项。
二是调整实施内容一项:将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调整为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增加困难职工帮扶内容。
三是合并两项: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与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个项目,合并为文化惠民工程。同时,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中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调整出实施范围。
四是退出五项:政策性农业保险、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退出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业扶持工程已分别纳入新增项目统筹实施,不再单列。
五是继续实施25项:继续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等25个项目。
三、政策要求
(一)坚持统筹结合,强化精准实施。各地要将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相结合,坚持高质量,提高精准度。(二)坚持尽力量力,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根据地方财力和群众需求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严把关,不留缺口,保障预算安排及时足额到位。(三)坚持过程管控,强化调查研究。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时间节点计划,做细做实工程时序推进、建后管养、政策宣传、民主参与等各方面工作,确保管控措施执行到位、落地见效。(四)坚持绩效导向,强化监督考核。健全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体系,将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五)坚持压实责任,强化协作配合。按照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各项目各工作层面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职责,财政部门承担民生工程牵头抓总职责,项目主管部门履行主管职责,县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切实履行主体职责,构建完整的工作责任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