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皖北重点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了《金融支持皖北重点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皖北发展,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坚持以产业振兴引领皖北振兴,作出了推进皖北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等4大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皖北地区迎来释放巨大潜力、奋力跨越发展的重要窗口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商相关金融机构,牵头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皖北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皖北重点产业企业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名义印发。
二、主要特点
(一)突出金融服务皖北重点产业。围绕皖北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等4大重点产业,推动各类金融机构针对皖北重点产业集群特点开发特色化金融产品,结合皖北重点产业相关园区情况,“一园一策”定制园区综合化服务方案。
(二)加大金融政策倾斜力度。引导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向皖北倾斜,力争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皖北重点产业投资布局。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在皖北地区率先开展创新业务试点、加强机构布局。加强对沪苏浙地区金融资源要素招引。
(三)推动皖北地区对接运用资本市场。推动皖北重点产业企业利用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绿色通道”等机制,实现转板新三板挂牌。加强皖北地区重点产业后备企业培育,推动更多企业分类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促进皖北地区重点产业集群与资本集群的循环转化、良性互促。
(四)构建多元化接力式综合金融服务。围绕皖北重点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构建银行、证券、保险、担保、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全面参与的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括7个方面20条内容。
(一)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皖北重点产业质效。推动金融机构与皖北重点产业库“白名单”项目开展融资对接,建立“白名单”项目金融服务需求认领机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皖北重点产业提供增信服务。推动皖北更多重点产业企业加入“共同成长计划”。
(二)支持皖北地区发展特色金融机构和组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在皖北地区布局,支持皖北地区打造风投创投集聚区,支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在皖北地区设立市级区域服务中心。依托沪苏浙城市结队帮扶皖北城市机制,积极招引沪苏浙地区金融机构或金融资本要素。
(三)加快创新推广专项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聚焦皖北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开发有特色、差异化、便利性金融产品,在皖北地区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等业务试点。
(四)支持皖北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加强对皖北地区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领域项目摸排,用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建立省天使基金群与皖北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对接机制,促进皖北重点产业集群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五)推动私募基金投资皖北重点产业。引导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皖北重点产业集群的投资力度,在子基金设立、投资金额、出资比例、返投比例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皖北地区优化基金管理人遴选机制。
(六)引导皖北重点产业企业有效对接资本市场。推动皖北重点产业企业分类对接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用好“绿色通道”等三四板制度型对接政策,支持企业转板新三板挂牌。夯实皖北重点产业企业上市基础,进一步扩充上市后备资源。
(七)支持皖北大力发展重点产业园区金融。支持皖北地区重点产业园区平台公司通过债券、基础设施REITs等产品扩大融资规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皖北重点产业园区特点及入驻企业情况,“因园施策”“一园一策”定制综合化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