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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02 15:38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号:

一、 政策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和《安徽省省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皖财绩〔20214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有序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管,根据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宿发〔20203号)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宿州市市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有序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管。

三、 研判和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省文件和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起草了《宿州市市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四、 工作目标

实现第三方机构有序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五、 主要任务

1、 市财政局和市级预算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执业质量监督。

2、 对第三方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抽查,督促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纪律等规定。

3、 加强第三方机构履职情况记录,协助市财政局强化信用管理。

六、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 厉行节约,依法依规采购。

2、 权责清晰,主体分离。

3、 质量为先,择优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