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
2023年6月26日
市直各部门、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