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经费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度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残联: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0〕1452号)文件要求,宿州市2021年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省级补助资金806.9万元。现将我市2021年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资金结合各县(区)持证残疾人数、2020年度资金配套数、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下达,专项用于促进和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困难大学生资助等支出,请各县区积极推进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目开展,既要有项目侧重,更要全面推进所有项目落实。
二、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105项“残疾人就业和扶贫”。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完成2021年各项工作指标,稳定残疾人就业,促进增收。
三、请县(区)切实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对于非法挪用和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移交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附件:2021年度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经费分配表
附件
2021年度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经费分配表
序号 |
地 区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埇桥区 |
199.275 |
2 |
砀山县 |
125.069 |
3 |
萧 县 |
191.789 |
4 |
灵璧县 |
144.06 |
5 |
泗 县 |
146.707 |
|
合 计 |
8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