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宿州市文明单位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宿州市文明委《关于开展宿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推选工作的通知》(宿文明〔2023〕3号)要求,经自愿申报、组织考核、征求意见等环节,拟推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宿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宿州市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10日至7月17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电话:0557-3905761
电子邮箱:szczbgs@126.com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