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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度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5-08 16:10 来源: 宿州市纪检监察网 编辑:组织人事科 阅读次数: 字号: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1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单位)具体负责,实行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建立责任到人的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抓好整改日常调度工作。同时,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工作,全力保障巡察整改高质高效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并印发《中共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整改事项、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要求,工作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压实局(委)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自觉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努力推动财政(国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在理论学习方面。一是及时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研讨,将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国资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三是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赴联系点调研指导。四是荣获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授予“市第五届微宣讲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五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圆满完成部门预算编制任务。六是加强沟通联系。局(委)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接争取2023年项目资金安排等具体工作。

(2)在依法行政方面。一是建强法治人才队伍,将一名经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A类的在职干部聘为局公职律师;接收一名具有律师资质的军转干部充实到相关科室。二是开展法治业务培训,提高局(委)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三是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复查,提出继续有效、拟修订、废止和失效建议,经局(委)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发布。四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在出台前均经合法性审查。

(3)在信访工作方面。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局(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出台《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局(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等相关制度。三是将信访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印发《中共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市属企业党建考核工作方案》,将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对市属企业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四是完善信访工作流程。局(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审签群众信访件拟办意见和信访处理结果,做到信访案件“提级办理”、“闭环管理”。

2.关于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4)在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宿州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2〕7号)等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采购预算指标调整调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三是加强分析研判。成立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收入预期管理,促进实现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四是做好应急和重点财政资金保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暖民心行动”支出。

(5)在资金效能发挥方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既注重资金分配,又强化预算绩效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沟通联系,会商项目单位。通过电话、会议等形式,积极和项目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三是坚持管资金就要管项目原则,及时关注部门项目进度。通过下发《财政资金使用督办函》,联合相关部门发通报等方式调度项目支付进度,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2022年支出责任全部履行完毕。

(6)在资产管理方面。一是积极开展培训。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通过询价采购等方式聘请专门驻点工程师,进行系统培训。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印发《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快推进市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工作。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会同市管中心、审计局和房管中心等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等文件,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四是开展资产清理。对存在资产闲置等问题的,印发《督办函》进行催办,要求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扎实做好单位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

3.关于国资监管,履职尽责方面。

(7)在统筹融合财政、国资业务方面。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等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市属国有企业及各县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业务完成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二是会同市人社局印发《宿州市市属企业薪酬制度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市属企业负责人年薪基数等。三是印发《宿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设定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明确指标计算方法,强化业绩导向。四是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细化考核指标,制定《2022年度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等,落实分类考核。五是推进市属企业相关财务年度报告和经营业绩情况等审计。聘请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属企业近三年财务年度报告和经营业绩等进行审计。

(8)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面。一是完成设立相关企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截至2023年1月,6家集团公司董事长、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以及其他内部董事已全部聘任到位,6家集团公司均已完成各类专门委员会设立,并开展相关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市属企业新一轮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的实施方案》,将市城投集团所属市教育发展投资公司列入市属企业新一轮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的首批企业名单,进行合并注销,有效解决了与市人才集团所属市教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关系等问题。

(9)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一是实施新一轮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明确市属企业主责主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增强企业综合实力,促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任务。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分批次分阶段稳步推进实施。目前首批次市属企业及相关子企业已基本完成重组整合。二是结合各市属企业实际,“一企一策”推进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抽调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6家市属企业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三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通过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取得实效。三是组织召开全市国企改革专题会议,加强改革顶层设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22年11月,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国企改革工作推进会,为促进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取得实效,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重点方向、优化改革举措。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

(10)在意识形态方面。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组织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二是印发通知并对局(委)党委所属的国有企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认真做好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局(委)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析研判财政(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四是积极参加市委相关活动,荣获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联合颁发的“市第五届微宣讲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

(11)在阵地管理方面。一是修订完善“三审”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 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三审”审核流程。召开局(委)政务信息“三审”工作会议,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工作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加强“三审”制度落实工作。对发布信息认真审核,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三是绩效评价项目招标及中标信息全部在局(委)官网进行公开、公示。四是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公开意识,压实部门的公开责任。

(12)在保密意识方面。一是强化涉密人员管理,完善涉密人员信息备案。按照以岗定人原则,明确局(委)涉密人员并签署保密承诺书。二是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强化保密工作管理。结合局(委)保密工作实际修订保密工作制度。三是强化保密教育培训,增强保密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四是完善安全保密设备,进一步强化保密管理工作,提升保密工作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3)在责任压力传导方面。一是及时调整局(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局(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已做到廉政谈话全覆盖。三是所有班子成员按要求向党委报告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四是督导所属单位、国有企业全面梳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五是依据文件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成立了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纪委。

(14)在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方面。一是督促所属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认真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编印《警钟长鸣--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教育手册,教育市直财政(国资)系统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中汲取违法违纪案例的惨痛教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6.关于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15)在监督执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化对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提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二是积极与业务科室和对口联系室沟通交流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开展案件办理质量“回头看”,针对巡察中指出问题,协同做好整改工作。

(16)在监督主动性方面。一是注重主动靠前监督,对新纳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公司开展一轮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已函告给单位,并持续监督做好整改工作。二是是开展廉政谈话,2022年市财政局(国资委)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话已做到全覆盖。三是对相关下属子公司开展延伸检查,并针对发现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7.关于作风建设方面。

(17)在为企服务方面。一是扩大政策宣传范围。通过点对点、全覆盖的形式向企业负责人推送财税惠企政策链接网址,方便企业负责人及时登录查阅,切实做到“全知晓”、“快知晓”,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局(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园区财政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等文件规定,规范对企业的扶持政策,持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18)在为民服务方面。一是全力推进国企留存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根据整理依据、整理目标、整理步骤、整理内容和时间要求对相关国企留存档案进行全面整理。二是分类处置信访案件。分清诉求性质,理清责任主体,研判会商提出化解方案和处理建议,确保信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党性锻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干部职工为国企职工群众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查找摸排、举一反三。向市属企业印发了《关于排查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通知》,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

(19)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方面。一是加强机关差旅费管理。印发了《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差旅费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差旅费管理。二是召开财务管理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三是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监督。部门预算经局(委)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重大支出政策和支出事项及时上局(委)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加强内部审查监督,开展内审检查,强化财经纪律“红线”意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8.关于财务管理方面。

(20)在预算资金使用方面。一是修订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内控制度,对涉及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经费报销等内控制度进行完善,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二是开展财务检查。对局(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加强局(委)财政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执行,促进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21)在工会经费管理方面。一是全面加强局(委)党委对工会的领导。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局(委)工会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指导局(委)工会按期换届。 二是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学习。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报销。三是修订完善《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工会财务报销制度》《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等单位内控制度。加强工会经费资金监督管理。

(22)在会议费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对《宿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宿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文件学习,严格财务制度执行和监督。二是选优配强财务人员。机关财务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岗位,由具有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同志担任,进一步提高机关财务管理水平。

(23)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做细资产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资产购置相关规定,依规依据做好资产账务管理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围绕问题整改落实、各单位切实承担起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严格遵守资产管理工作纪律等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三是强化采购预算编制。精准做好局(委)自身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各科室报送需求编制预算,对需要经网上商城采购的物品必须在网上商城进行采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整改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24)在国企党建指导督导方面。一是积极完善基层党组织体系,及时理顺企业党组织关系,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二是向市属国有企业发出《工作提示》,要求各企业认真对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年初专题研究市属企业党建工作,将加强国企党建调研指导等内容纳入2023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计划。四是制定印发《中共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市管国有企业党建考核工作方案》,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

(25)在“三会一课”执行方面。一是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要求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二是印发《工作提示》,督促部分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印发《关于规范组织生活会工作提示》,所属党总支已纠正并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完成整改。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方面。

(26)在个人重大事项方面。一是局(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围绕个人事项报告开展谈话提醒,切实提升班子成员对个人事项报告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时按要求详细说明个人有关重大事项。三是组织集中学习《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编》等内容,提高班子成员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思想认识,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27)在组织生活会开展方面。一是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委)党员领导干部均按要求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二是落实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分工制度,充分了解掌握其联系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切实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督导力度。三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前,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28)在主题教育开展方面。一是加强民生财政资金保障。精准测算“暖民心”工程资金需求,及时拨付“暖民心”项目资金。二是坚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始终把为民办实事挂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时间开通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及时为新冠肺炎治疗常规药品储备提供采购资金。三是市属企业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为群众办真事”活动,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为群众办真事。

11.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9)在干部队伍结构方面。一是强化有关政策的学习。进一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二是加大局机关科级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组织局机关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多岗位锻炼;选派年轻干部赴杭州跟班学习锻炼。三是通过公开招录、公开选调、公开遴选等方式,积极补充年轻干部,切实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四是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设立共青团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团支部,做好青年干部的教育培养。  

(30)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方面。一是进一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局(委)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合规,材料完善。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要求,压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民主推荐、考察谈话等环节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局机关新进人员从严开展档案任前审核。四是逐步理顺市属国有企业隶属关系,要求将组织关系、人事关系随同产权同步划转,人、财、物管理相统一。 

(31)在干部档案管理方面。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提高局(委)党委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出台《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三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对新晋升及军转安置人员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12.关于上轮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32)在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一是加强对巡察整改的后续督导,定期对完成事项进行梳理排查。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二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采购预算编制。三是全面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预算执行及2023年预算编制。

(33)在审计整改方面。一是依据各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申报表,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认真全面排查。二是根据各企业报送的三年收支规划表,在“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流程中与各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并根据沟通意见及时修正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加强对报表编制人员的培训指导。三是《关于宿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宿州市2023年市级预算(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宿州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四是加强对巡察、审计等整改的后续持续督导。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三、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局(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持续精准发力,及时更新台账,按照市委巡察办的指示要求,做实做细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深化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坚决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各项部署,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举措再细化、时限再明确、责任再压实,稳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同时,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下一步巡察整改全过程,继续按照巡察整改相关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销号不销整改,持续推进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思想根源为切入点,以建章立制为落脚点,举一反三、全面查摆,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下一步还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过去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加快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持续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坚决防止问题反复、整改反弹。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以此次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这次巡察整改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财政收支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化“一改两为”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不断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真正使此次巡察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财政(国资)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财政(国资)事业跨越发展的过程。

四是突出党建引领,促进经济发展。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推动财政(国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始终,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兜牢兜实基层“三保”、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工作。在推进工作中,统筹抓好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国资)干部队伍,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557-3905752;邮政信箱:宿州市埇桥区淮河中路556号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邮编:234000);电子邮箱:936059881@qq.com。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