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3〕14号)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249号)文件精神,经市水利局提出资金分配意见,现拨付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请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宿州市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2.宿州市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
宿州市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序号 |
县区名称 |
项目内容 |
分配金额(万元) |
1 |
埇桥区 |
3处灌区渠首及3处非农业取水口在线计量监测建设 |
34 |
2 |
灵璧县 |
1处非农业取水口在线计量监测建设 |
3 |
3 |
砀山县 |
1处非农业取水口在线计量监测建设 |
3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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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