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2〕95号)
县财政局:
根据《市河长办关于对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办法》和2021年度全市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经与市水利局会商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县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奖励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资金专项用于县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六大方面支出(即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
附件: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奖励资金分配表
宿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
奖励资金 |
备注 |
灵璧县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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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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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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