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基金办组织开展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宿州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促进各市属投资公司积极履行基金运行管理职责,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市基金办根据《宿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宿基〔2023〕1号)、《宿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宿政办秘〔2021〕36号),制定了宿州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22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方案旨在运用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状况以及管理机构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从而检验引导基金落实相应政策任务以及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等情况。市基金办将根据考核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考核,以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综合排名,对引导基金作出等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