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宿财农〔2019〕133号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中央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19〕619号)要求,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县(区)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含“四好农村路”)等。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程序,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区)财政在安排具体项目资金时,应按照要求注明中央、省、市、县各级资金的名称及具体规模。
附件: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区分配表
宿州市财政局
附件: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区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
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 |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
合 计 |
埇桥区 |
50 |
|
50 |
灵璧县 |
50 |
|
50 |
泗 县 |
50 |
|
50 |
萧 县 |
100 |
56 |
156 |
砀山县 |
50 |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