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4〕45号)
灵璧县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46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水利局资金分配意见,现拨付你县区(单位)2024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农业水价改革)8万元,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请按照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宿州市2024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宿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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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4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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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 |
金额(万元)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生态效益 |
可持续影响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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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截至2024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截至2025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支出成本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是/否) |
是否促进农业节水 |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是/否)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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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 |
8 |
无指标 |
否 |
80% |
100% |
是 |
是 |
是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