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1〕30号)
各县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拨付你县区2021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上级部门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暂未出台,资金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快资金与项目对接,规范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程序,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宿州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2021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县区 |
资金(万元) |
备注 |
萧县 |
533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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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 |
391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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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 |
480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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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 |
433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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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 |
431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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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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