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工作的通知》(皖财会考〔2024〕2号),现将做好我市申请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在我市报名参加2024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已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免试申请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免试申请。
1.登录安徽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学位”信息按照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填写,并上传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照片。
2.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等原件于2024年6月28日前,向宿州市财政局会计科(埇桥区淮河中路556号912室)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见附件)、会计硕士或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进行免试申请。
三、有关要求
考生对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咨询电话0557-3905760。
宿州市会计考办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