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宿州市会计从业人员: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贯彻落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换证制度,根据《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规定,我市从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按属地原则陆续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为加快我市即将到期会计人员换证工作顺利进行,请未完成以前年度的换证人员,抓紧时间登录“安徽会计网”点击进入“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网上报名”模块,仔细阅读“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须知”补学继续教育,方可参加换证,继续教育年度追溯至2011年(含)。 会计科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