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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15:32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会计科 阅读次数: 字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市管各园区,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239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过紧日子、政府会计改革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应结合我市财会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确定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省财政厅将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并通报。

 

(二)加强审核检查,提高编报质量。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编制和报送《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不得汇总上报。

各地、各部门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各地、各部门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情况选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编报质量开展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市财政局及县(区)财政局结合财会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复查工作一并开展内控报告检查。

(三)加强分析利用,强化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结果应用,总结经验成效,挖掘并积极推荐报送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作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针对财会监督领域专项整治中查找出的内部控制问题,各单位要积极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二、具体要求

(一)编报范围

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中央驻宿单位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无需向财政部门报送。

(二)编报方式

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通过省财政厅二级部署的“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http://117.68.0.22:9999)上的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开展编报工作,用户名和密码同上年度,忘记密码的由上级单位管理员重置。

(三)报送时间和报送内容

1.市直各部门、市管各园区应于2022520日前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将汇总及分户电子数据网上提交市财政局会计科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对报表进行调整。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和对口业务科各一份。

市直各部门、市管各园区应积极报送内部控制建设典型案例。

2.各县(区)财政部门应于202253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将本县(区)汇总及分户电子数据网上提交市财政局会计科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对报表进行调整。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应由县(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每个县(区)应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三、其他事项

1.内部控制报告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说明等资料可通过宿州市财政局官网的“会计管理”栏目下载。

2.市直各部门(单位)、市管各园区于5月7日前把内控编报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手机号报市财政局会计科(电子邮箱80888585@qq.com)。

3.技术支持电话:0551-68150286

  业务咨询电话:0557-3905760 13329172917

 

附件:1.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以上附件不再纸质印发)

 

宿州市财政局

202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