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

市财政局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11-02 09:51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税政条法科 阅读次数: 字号:


2023年10月27日,市财政局(国资委)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通过学习《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工作任务、组织保障等内容,市财政(国资)人员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供了指导


推行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架起了法定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和执法实践之间的桥梁,使原则化、不易操作的制度,变为易操作的规则,进而能落地实施、惠及企业和社会。《指导意见》进一步体现《行政处罚法》设定的“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创新治理能力起到重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