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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3-01-30 08:49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税政条法科 阅读次数: 字号:


一年来,市财政局(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制约,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的重点学习专题,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暨普法责任制清单重点内容,全面布置学习。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各科室单位集体学、各支部小组集中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民法典、党组工作条例等中央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二)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局(委)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局(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财政(国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对财政(国资)法治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把“加强法治财政(国资)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内容写入财政(国资)年度工作要点。坚持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委)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邀请法律顾问为我局干部职工讲授法治专题讲座,组织机关人员在线旁听庭审,局党委书记武戈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为局(委)干部职工讲述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局(委)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安徽干部在线教育等形式,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财政(国资)相关的法规政策。

二、深入推进财政(国资)依法行政

(一)依规调整行政权力。每年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文件要求,对我局(委)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调整财政(国资)职能,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目前,我局(委)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2项),其中:行政处罚(29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市财政局(国资委)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要求,从程序、内容合法性等方面严格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的要求没有出现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现象。今年以来已审核科室报来规范性文件件,重大事项,审查合同20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发生,促进财政(国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财政局(国资委)2022年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资深律师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接受委托代理法律纠纷的调解,提供法律咨询,预防规避法律风险。

)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先后组织对财政局(国资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逐件审查,提出废止、失效、修改、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并将2022年清理结果汇编成册并通过公众网向社会公布,为财政(国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政策法制保障。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切实解决执法不公、监管不严等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营造公开竞争的环境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坚持依法行政。及时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内容、执法人员信息等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注重检查前对执法人员进行检查业务的培训,明确检查的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进驻检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书,安排做好查前相关配合准备工作。现场检查时出具财政执法证件,亮明执法人员资格和身份,告知检查事由等。对监督检查过程进行记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做好检查记录底稿,查阅被查单位相关财务会计业务收支凭证、复印相关会计资料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今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未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也没有做出财政行政处罚。检查结果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公示。

三、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一)深入做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学习宣传活动。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我们在今年5月底,组织普法志愿者赴萧县圣泉镇郭庄社区、酒店乡旗杆村萧县圣泉镇郭庄小学分别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送法进乡村、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二)扎实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挂图等传统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11月中旬至12月底,结合现行宪法实施40周年,我们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解读等。同时深入企业开展“12·4”宪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阐释好宪法精神。12月2日,市财政局(国资委)普法志愿者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宿州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河景花园项目部,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活动。

(三)积极开展了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安排干部职工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行政处罚法线上竞答宪法知识测试等网络测试答题活动,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法治建设实际,制定了《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暨普法责任制清单的通知》结合年度预算与决算培训工作,对参加培训的财政干部和市直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分别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增强了全体财政干部和市直财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同时结合财政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会计继续教育等时机积极向服务对象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

四、全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切实履行财政保障服务职能,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6.77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资金1.54亿元,用于疫情防控设备购置、核酸检测及医疗救助补助等方面支出,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力推进教育服务均等化。2022年全市教育支出96.9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效落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年发放学生资助资金0.95亿元,确保6.4万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市投资2.53亿元,完成智慧学校建设。全市安排28.65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7所、中小学35所。不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市统筹安排资金4.4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4元/年。统筹安排资金33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10元/年。统筹安排资金13.34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30元/月。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4.5%和7%,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0764元和12060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倾力支持开展暖民心行动落地见效,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2022年,全市安排财政资金3.83亿元,保障老年助餐、安心托幼、便民停车、健康口腔、就业促进等10项暖民心系列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监测的工程类项目已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鼓励更多采取市场化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精心谋划设计项目,避免新增政府支出责任。严守两条“红线”,坚持新增入库PPP项目必须事先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三)全力保障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面对收支之间缺口逐年增加、民生保障需求资金越来越大的困难,市财政局积极协调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将执法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同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钩

切实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市财政局积极为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经费。每年都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积极为完成市级行政复议事项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

    五、存在问题

一是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形式较单一,针对财经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还不够,只是在学习培训时领学或者强调一下财经法规,普法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成效有待提升。近年来财政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对我市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服务、残疾人事业、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获得感上成效有待提升。法治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还需提升。由于我们没有专门的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从事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业务水平不高,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深入做好财政国资法治宣传。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财政部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财政各类会议培训时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财经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市直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财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提质增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力。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问效、无效问责”。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抓实重大政策或重大政府投资事前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工作,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增强财政透明度。

(三)努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资金保障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财政保障新模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一是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经费保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努力实现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保障政策,支持推动全市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完善低保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优抚补助标准。落实好中央和省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支持推进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加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医疗、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的资金保障力度,保证执法经费和行政复议费用足额拨付,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2023年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强化科学管理、精细理财,更好的服务于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