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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国资委)“三抓” 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2-12-16 10:03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税政条法科 阅读次数: 字号:

市财政局(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健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落实为目的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抓学习,筑牢合法性审核思想基础

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同志紧密结合财政工作,进一步强调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使局(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思路更加明晰。局(委)法制审核人员在自身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相关规定的同时,积极对规范性文件起草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全过程,为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抓制度,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

市财政局(国资委)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出台了《宿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宿州市财政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通知》明确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标准和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要点、程序、起草单位、制定科室(单位)及审核机构的职责权限、合法性审核办理时限要求等内容。

抓落实,严格按程序审核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办理。 即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杜绝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完善制度的同时,从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求意见、审查、报备、印发、公布公开、清理废止等环节,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资深律师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在对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提供法律咨询,预防规避法律风险。严格卷宗管理,对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卷宗严格归档整理。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失效、修改、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清理结果汇编成册并通过公众网向社会公布,为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提供政策法制保障。

下一步市财政局(国资委)将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审核人员理论水平。积极选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担任局(委)机关公职律师,切实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法律专业化水平。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责任制落实机制,从源头出发,全时段监管,全过程审核,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落实全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