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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法·防范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七(拼购模式)

发布日期:2025-03-31 09:30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金融稳定科 阅读次数: 字号:

【案件情况】

2021年9月,某地公安机关对某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自2020年以来,向某松先后成立两家链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了专属线上App,设立拼购模块,通过广告、网站宣传及会员推广等方式吸引大量会员注册。会员在平台购买商品后获得“拼购”资格,每19名会员为一组,其中仅1名会员能拼中商品,未拼中者可获得平台返利,连同本金返还至平台账户,拼中者的钱则被冻结在平台账户里,须连续拼中10次后通过购买平台商品解冻钱款并返还。“该App涉及集资参与人数1172人,非法吸收资金9.31亿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对向某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出判决,对向某松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百万元。

【典型意义】

“拼购模式”犯罪活动依托于网络,受众对象范围广,通过宣传使用户认为时间短、投入少、收益高,“稳赚不赔”,成为部分不法电商平台常用的引流噱头,相较以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手法,具有传播面广、诱惑性大、形式新颖等特点,广大市民切莫贪图小利,此模式可能衍生非法集资行为,应小心被“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