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01-00106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日期: 2022-01-27 16:1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热点回应】国有资产租赁的最长期限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热点回应】国有资产租赁的最长期限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1-27 16:1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诉求内容:

请问国有资产处置中对国有资产租赁的最长期限有没有特殊要求?

回复内容: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宿政秘【2017】98号)规定:国有企业对外出租的各类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超过五年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通知》(宿政办明电【2017】22号)规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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