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01-00008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2-01-13 发布日期: 2022-01-13 09:4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热点回应】关于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包干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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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回应】关于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包干费问题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1-13 09:4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诉求内容:我是由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派遣到宿州市人社局工伤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2021年年底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社保及医保费用需要补齐和缴纳,而包干费用则依旧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未上涨之前的发放.我想咨询一下,关于2021年包干费是否会根随最低的工资标准的上涨有所上涨,或者2022年的包干费用是否会上涨.如果有上涨的话,会补发之前年度的吗.还是从调整当月按标准发放.


处理意见:接到群众反映的“关于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包干费问题?”问题,市财政局现办理答复如下: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6号),从2020年7月将聘用人员薪酬由3.5万元/人/年,提高到人均4.7万元/年。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等相关规定,参考本地物价水平和周边地区聘用人员薪酬待遇,进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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