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生优先:市财政局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近年来,市财政局始终秉持“民生优先、精准兜底、提质增效”的工作理念,在资金保障、政策完善、精准救助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将民生安全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牢。
强化资金统筹,夯实救助基础。坚持多渠道统筹资金,确保救助资金“粮草充足”、及时到位。自2025年以来,分配下达中央及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89亿元,统筹用于低保、特困、孤儿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争取残疾人补贴及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03亿元,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发放困难群体一次性补贴528.26万元,精准惠及1.07万户困难家庭,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难题。
健全动态调整,规范救助标准。协同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建立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5年,全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标准由每人每月1575元提高至1654元,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55元提高至1213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标准由每人每月86元调整为94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57元提高至780元,比2024年增加23元,进一步缩小特殊群体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推动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升。
坚持精准施策,提升救助质效。持续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025年,全市医保基金支付大病保险待遇支出10.09亿元,分配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3亿元,有效发挥医疗救助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中的兜底作用,筑牢因病致贫返贫防线。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