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宿州市“以旧换新”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宿保交房办〔2025〕2号)、《宿州市金秋住房消费季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宿房〔2025〕2号)文件精神,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换购住房需求。近日,市财政局拨付市房管中心71万余元,用于发放“以旧换新”及第一批金秋住房消费季购房补贴,并由市房管中心审核拨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做好购房补贴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