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安置工作有序开展,近日,市财政局拨付市房管中心400万元,用于人民路7号地安置房建设补助,并由市房管中心根据项目监管要求拨付市城投集团。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