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支持居民多样化改善型换购住房需求,近日,市财政局拨付市房管中心39.62万元,用于“以旧换新”购房补贴,并由市房管中心拨付至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购房市民。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做好购房补贴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