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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 推动落实“两个实质性嵌入”

发布日期:2025-07-29 18:02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预算绩效管理科 阅读次数: 字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5〕43号)要求,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决策程序,宿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前绩效管理流程的通知》,从五个方面进行贯彻落实。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事前绩效管理工作,部门承担事前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在部门(单位)内部,业务科室等资金申请科室(单位)是事前绩效管理的主体,财务机构承担牵头责任。

二是规范申报内容。部门在提交年初预算和年中追加预算申请时,需同时提供绩效目标,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对市级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需同时提供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三是明确审核流程。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市财政局对口支出科室、预算绩效管理科、预算科审核,随同预算申请文件同时流转至上述科室。对未按规定同步提供绩效目标(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的预算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四是严格调整程序。绩效目标一经审核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应按规定流程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整。

五是强化管理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源头管理,将事前绩效评估实质性嵌入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将绩效目标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和绩效目标质量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