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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财政局“四个一”切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4-10-28 16:44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政府采购科 阅读次数: 字号:

宿州市财政局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四个一”工作方式,有力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通过“四个一”举措,推进政府采购部门更好的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让政府采购各项举措成为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成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夯实市场主体满意度的坚实保障。

一日一提醒。对于电子卖场等采取每日筛查提醒,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通过提示函等方式,确保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确保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增强合规意识,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违规行为。

一案一跟踪。对于通过投诉、举报、平台留言等方式反映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无故拖欠供应商款项等影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情形的,坚持一案一跟踪,监督采购过程的合规性,为采购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月一调研。结合业务工作开展需求,市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每月开展对县区(园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调研,宣讲政策、协调问题、推进落实,切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确保采购活动按计划有序进行。

一季一小结。以季度为节点,按需组织召开座谈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最新工作部署。定期对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进行阶段盘点,组织县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讨论交流,分析问题和不足,优化工作举措、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