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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及时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省级统筹归集准备工作

发布日期:2023-08-30 11:12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金融科 阅读次数: 字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按照《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我省设立省级救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筹集、专业运营、分工负责。省财政厅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人保财险安徽分公司、华夏银行合肥分行联合体为救助基金管理和结算服务机构。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统一要求,我市已对2015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救助基金筹集、垫付、追偿和结余情况进行清算,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财政厅、省公安厅会同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我市救助基金清算情况进行核对并通知确认后,及时将结余资金统一划转到省级救助基金账户。
    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制已在我市全面试运行,遵循扶危救急、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保障救助基金安全高效和可持续运行。目前,基金管理机构正在搭建统一的救助基金电子化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在全市所有县区设立专门的服务网点和统一的热线电话“95518”,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审核垫付申请,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实,把惠民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