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抽查复核之工 提绩效自评之质
--宿州市财政局扎实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
为切实提高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强化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市财政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狠抓绩效自评这个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进而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一是健全机制,精心组织。印发《宿州市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规程》,建立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长效机制。市财政局缜密布局、科学谋划抽查复核工作,明确复核对象、标准、要点、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确保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拓展范围,突出重点。在审核预算单位报送的自评材料的基础上,拓展复核范围,实现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两手抓”,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单位整体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质量严格把关。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排查”,按照不低于20%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重点领域,从90个市直部门中选取18个部门共392个项目支出自评、18个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开展重点复核,涉及财政资金24.75亿元。
三是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牵头成立抽查复核工作组,采取“现场+非现场”结合的方式实施复核工作。一方面,赴部门开展实地调研,重点核查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规范性、佐证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和评价结论科学性,并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另一方面,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资料进行非现场审核,重点核查绩效自评是否全覆盖,自评填报是否规范,材料报送是否完整。
四是督促整改,强化应用。建立并落实“反馈+整改+通报”的结果反馈应用机制。抽查复核工作完成后,形成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意见,将梳理出的问题反馈给部门并督促整改。将绩效自评情况和抽查复核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各部门重视程度,推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优化。同时,将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作为2024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