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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国资委)退休干部陶福星同志荣获第五届宿州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22-09-26 08:28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机关党委 阅读次数: 字号:

为扎实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弘扬时代新风,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明6部门联合启动了第宿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认定工作,经过组织推荐、基层公示、集中评审等环节,推19名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我单位退休干部陶福星同志被授予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陶福星同志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饱满的热情,严谨的作风,开拓进取,积极奉献助人为乐,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展示了道德模范的风采,诠释了道德模范的内涵。

近年来,市财政局(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下一步,市财政局(国资委)结合持续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我市财政(国资)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