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会场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宿州市财政局2025年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涛先生,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政府采购科科长周伟先生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王总介绍有关情况。

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涛
王涛:
去年以来,宿州市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执法监督,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改革工作有序开展。今天,我们将从背景意义、主要目标、工作开展情况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介绍我市贯彻落实该《行动方案》的具体部署和工作安排。
一、 背景与形势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政府行使职能的物质基础,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效益稳步提升,资金节约率由2021年的6.87%提高到2024年的10.15%,全面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以履约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为企业“松绑减负”,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政府采购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妨碍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信用管理机制不完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还不够完善,不良供应商整治难度大;政策功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对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仍需加大。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提出了三年政府采购改革的九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这对于我市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具有重要指引意义,将为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基于国家《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执行省、市各项贯彻落实举措标:力争到2026年,全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公平竞争环境基本形成;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采购流程更加透明高效;政策功能体系更加健全,对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和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显著增强。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5年以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宿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规范高效、节支提效”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前三季度,全市完成政府采购进场交易1418个,采购预算32.26亿元,实际采购规模28.39亿元,节约资金3.87亿元,节约率12%,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着力营造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2025年1-11月份,全市核查政府采购文件319件,发现并整改问题134处,发出工作提示函21份;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14家供应商、3名评审专家作出行政处罚。
(三)进一步畅通政府采购救济渠道做到“有求必应”。全面系统梳理省厅转办的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留言、省市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投诉举报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等反映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管理,深入分析原因,跟踪处理结果。1-11月份全市共处理政府采购投诉26起,平台热线留言34例,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70余件。
(四)落实政府采购发挥政策功能。在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方面,2025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显著,前三季度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达25.32亿元,占实际采购总额的89.19%,切实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落到了实处。按照财政部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有关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及我省“三首”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力度,提高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至15%。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与服务水平。邀请徽采云工程师授课,成功举办徽采云“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线上培训班,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负责人、经办人员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准。聚焦政府采购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编印专题案例宣传手册,面向采购人、供应商及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以案释法”专题宣传活动。
(六)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成效。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推进政府采购智慧监管,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透明度检查和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在部门自查基础上,通过开展专项督查、联合调查等方式,协调相关部门针对医疗、教育、殡葬等领域加大调查力度。
(七)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数0.5%的比例随机抽查(实际抽查比例0.76%),重点排查采购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各类违法行为,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问题线索,为下一步集中督促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八)进一步落实重点事项工作提示机制,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分析高频问题出现原因,通过工作提示函等形式指导预算单位准确把握政策,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平性。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压实各环节主体职责。
(九)多措并举保障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效率,预防拖欠企业账款。强化预算对政府采购约束作用,通过“徽采云”平台系统数据,核对汇总中标(成交)供应商项目信息,重点检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领域及低工资劳动者相对密集的行业,严查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挪用采购资金、不及时支付资金等问题,避免出现新增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主持人:谢谢王总的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也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中安在线记者:《行动方案》要求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请问明确了哪些举措?

市财政局(国资委)政府采购科科长周伟
周伟:《行动方案》围绕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提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等3项举措,我省在此基础上细化11项落实举措;以整顿政府采购市场、提升监管效能为目标,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政府采购项目)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并做好实施效果监测工作,突出经营主体有感;完善通报曝光、行政处罚与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并依托“徽采云”平台推进智慧监管、提升透明度、强化信用管理与代理机构监督,构建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

拂晓报记者:请问《行动方案》的落实宿州市有哪些保障措施?
周伟: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构建政府采购跨部门横向协调机制,强化财政系统纵向协调联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级财政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及时跟踪工作进展,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同时积极 宣传解读政府采购相关举措,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谢谢发布人。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关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