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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宿州市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

访谈时间:2023-08-03
访谈嘉宾:
访谈摘要:介绍2023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访谈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尚业,宿州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吴丽娜,向大家介绍2023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拂晓报、宿州市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的到来。

首先,请陈局长作情况介绍。



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尚业

陈尚业: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市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10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税收收入46.40亿元,同比下降4.0%;非税收入41.70亿元,同比增长19.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9.57亿元,同比下降4.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4.18亿元,同比下降7.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3.23亿元,同比下降7.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6.14亿元,下降49.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7.21亿元,同比增长7.3%。

二、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一)收入增幅回落,税收占比下降。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53.9%,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3月份以来,收入各月累计增幅分别为9.2%、9.0%、7.8%和5.8%,增幅逐月回落。全市税收收入降幅收窄,上半年同比下降4.0%,较1月份的-23.2%回升19.2个百分点;税收占比52.7%,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主要是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下降较大,同比减收2.74亿元,下降19.6%,其中:房产税同比减收0.37亿元,下降23.8%;土地增值税同比减收1.63亿元,下降52.1%;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比减收0.99亿元,下降44.8%。

(二)收入分化明显,市级降幅大。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0亿元,完成预算的42.0%,同比下降21.1%,特别是市本级收入8.81亿元,低于序时进度1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25.6%;县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70亿元,完成预算的60.0%,同比增长20.8%。

(三)支出有保有压,结构进一步优化。按照保重点、压一般、促统筹、提绩效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点支出保障。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53.7%,同比下降4.6%。其中,教育支出52.14亿元,同比增长8.1%;城乡社区支出29.87亿元,同比增长13.6%;公共安全支出11.29亿元,同比增长1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9亿元,同比下降19.1%。

三、财政运行成效

(一)减税降费精准落实。全面落实国家2023年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上半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0.94亿元,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其中: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4.59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0.98亿元;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0.81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0.59亿元。

(二)财政保障积极有为。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上半年,全市拨付暖民心行动资金1.65亿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调整提高4.5%、7%,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亿元,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专项债券重点发力。上半年累计发行4批次18.38亿元专项债券,支持24个项目建设;累计推荐147个专项债项目入省级库,已发行235.21亿元,撬动总投资918.44亿元。政府基金撬动发力。设立产业投资引导母基金3支,总规模30亿元;已设立子基金3支,总规模4.075亿元;拟设立子基金14支,总规模63.6亿元。

(三)财政改革深入有效。零基预算改革深入推进。2022年起,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2023年,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纳入市委深改委2023年深化改革事项,持续深入推进。绩效评价贯穿始终。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今年选取19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年度预算资金29.14亿元,持续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现项目评价四本预算全覆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2022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居全省前三;今年梳理出59项政策202条服务事项,上半年通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兑付惠企资金6222万元,惠及414家企业。

四、下半年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清醒认识,树牢底线思维,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一)强化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培植税源。加强税源排查,强化协税护税,力争应收尽收。积极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加快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加快落实土地出让计划,落实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控预算追加,坚持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资金不落实项目不开工,确保实现收支平衡。

(二)加强债务管理,筑牢债务风险防控屏障。发行新增政府债券与本级财力增速相匹配,严格遵守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制度,要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防止产生新的风险。对专项债券项目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确保“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阻断债务风险向财政蔓延。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土储和棚改专项债券还本支出,以及PPP项目政府付费支出,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违约。

(三)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对于“三保”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不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着力健全完善基层“三保”财力保障、审查监控、库款调度、发展激励、责任追究、应急处置“六项机制”,不断增强县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主持人:谢谢陈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也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记者:请问今年以来,宿州市在做好基层“三保”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谢谢你的提问。“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下简称“三保”)工作是基层财政运行的底线,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统筹上级资金及自有财力,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全力做好“三保”保障工作。

一是压实地方保障责任。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督促县区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各环节管理,切实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二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三保”支出坚持预算安排优先、预算执行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同步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地方财政运行监测系统,动态监测“三保”支出落实情况。

三是实施“三保”项目全流程跟踪。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对预算安排的“三保”项目打标识,“三保”标识实现预算编制、指标下达、预算执行全程贯通。通过技术支撑,逐步实现“三保”支出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和动态监测。

谢谢!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请您介绍一下此次税费优惠支持政策的受益主体有哪些?请问如何体现精准发力?

答:谢谢你的提问。税费优惠政策的延续和优化,彰显了国家对保就业、保民生持续支持的决心。此次政策在受益主体上涵盖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科技创新企业和物流企业等重点对象。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协同发力,确保经营主体的税费综合负担切实降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从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经营所得税率表来看,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一方面可基本涵盖大部分个体工商户的大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确保了税收优惠的广覆盖;另一方面也给税收优惠设置了阈值,确保税收优惠精准发力。国家出台的这些延续和优化部分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突出对特定行业、主体的支持,保障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可持续发展,政策精准性增强。

谢谢!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的提问,感谢两位领导的情况介绍和互动交流。希望媒体朋友们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