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征集日期:[ 2022-01-28 ][ 2022-01-30 ]状态: 已过期
反馈时间:2022-01-31 08:40:02
征集结果
序号 部门名称 反馈意见情况 采纳情况
1 市总工会 无意见
2 新汴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3 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无意见
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意见
5 宿马投资集团 无意见
6 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 无意见
7 市编办 无意见
8 市交旅集团 无意见
9 市房管中心 无意见
10 高新区国资办 无意见
11 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12 市信访局 无意见
13 经开区国资办 无意见
14 市科技局 无意见
15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16 市城管局 无意见
17 市人社局 “该办法第二章第八条”修改为:基本年薪是专职外部董事的年度基本收入,参照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薪酬管理,依据上年度市属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的1.8倍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按月支付。上年度市属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以宿州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数据为准。
已采纳
18 市城投集团 无意见
19 市国合公司 无意见
20 市工投 无意见
21 市经信局 无意见
22 市税务局 无意见
23 市司法局 无意见
24 市中院 无意见
25 宿马园区财政局 无意见
26 市交通局 无意见
27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无意见
28 市住建局 无意见
29 市乡村振兴局 无意见
30 新区建投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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