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5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
你们提出的《建立国有企业公物仓,让国有资产“活”起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属企业公物仓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财资〔2021〕1348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8月我局制定了《宿州市市本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的管理原则、运行模式和适用范围,制度引导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市属企业也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积极探索企业公物仓管理。如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2024年8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参照《宿州市市本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并实施了《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在集团内部通过建立“实体+虚拟”公物仓的方式,集约管理、共享共用各类闲置、处置资产,扎实推动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建立公物仓取得的成效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开发建设虚拟公物仓管理平台,实行网上运行的管理模式,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利用率较低资产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通过调剂使用,让闲置资产“活起来”。将30个总投资额约4.15亿元权属清晰已完成验收的信息化项目,划转至市属国有企业统一运营,有效盘活市级信息化资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市信息化建设及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的发展。虚拟公物仓建立以来,市级已入仓资产数量达3289台(件),调剂出仓使用资产3006台(件)。市属企业如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自公物仓建立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资产调配方面,建立了跨部门、跨公司共享机制,梳理出闲置资产67项,计242台(套),供集团内部按需领用,截至2025年6月,通过公物仓已调剂出仓使用电子设备15件、办公椅11个、空调8套、沙发4张、打印机3台、办公桌2个、茶几1个等,为集团公司节约了重新购置的资金,最大限度发挥了闲置资产的使用效能,真正做到“闲置不闲,物尽其用”。公物仓的建立打破国有资产在单位内部“封闭”运行的模式,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从粗放式、分散式、传统式向精细化、智慧化和节约集约利用方向转型,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增值。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分步推进实施。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增效,优化资产调剂流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采用“用、租、售、换”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效益。同时加大政府公物仓宣传培训,提高政府公物仓使用率,将其打造为资产高效流转的枢纽、资源节约的平台、管理效能提升的抓手。各市属企业参照《宿州市市本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自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集团企业内部公物仓管理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权限和流程、核算机制等,使资产的入仓、出仓、处置等环节规范有序。优化管理方式,根据资产状况实施分类管理,对“线下”实体仓及“线上”虚拟仓内资产进行个性化登记录入、调剂使用、资产处置。集团公司之间资产调剂使用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不同,因集团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主体,资产管理应遵循《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一般不能采用无偿划转调配使用等方式,积极探索集团公司之间的公物仓管理,拟采用出租出售、有偿使用、以物换物等多种方式,积极盘活闲置资产。
二是规范资产管理,提高综合效益。行政事业单位用仓规范化,坚持仓内资产“能用皆用”原则,避免设备重复采购和公物资产损失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完善政府公物仓运行机制,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对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所需资产优先从公物仓借用,力求物尽其用。企业内部仓内资产实行统一入口、分类保管、定期查验维护、及时处置的管理模式。严把资产入仓关,严格把关各企业拟调入公物仓的资产,分类归集,经过维修尚有利用价值的资产,需维修保养后纳入公物仓;对达到报废年限,或因技术原因不能安全有效使用、无维修价值的资产,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统一报废处理,不纳入公物仓管理;闲置通用资产,以及使用频率不高、可共享共用的大型专用资产纳入公物仓统一管理。对于调入公物仓的资产按照资产的类别、用途、维护保养方式等进行分类分区保管。建立资产清查维护及处置机制,定期对公物仓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因调剂使用次数较多已损坏但仍具有较大使用价值的资产,及时维修保养,最大程度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对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资产,采用调剂、捐赠、转让、置换、报废等方式,及时处置。通过科学的仓储管理,避免因维护保养不力、长期闲置等原因造成的资产贬值,达到优化资源配置、资产保值增值目的。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大公物仓”“云公物仓”建设,集资产调剂、捐赠、出租、出售等多种处置方式,让公物仓成为国有资产的“调剂仓”“节俭仓”,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企业公物仓采取线上管理和线下保障相结合,可以提高公物仓资产的管理效率和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公物仓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以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拓展新功能、新模块,实现公物仓资产信息发布、资产管理、资产维修、调剂保障的智能管理,充分发挥公物仓的经济效益,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3926372
宿州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