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解读《宿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9-03 15:3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为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参照《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宿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在起草过程中(6月17日至20日),征求了市直50家预算单位意见,均反馈无意见。7月1日,通过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同意,于2024年9月3日以市财政局名义印发了《宿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政策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资产配置的定义、原则、资金来源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共4条。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资产配置标准,共5条。主要明确了资产配置标准的定义、种类、调整要求、制定职责以及严格按规定标准配置资产的要求等。
第四章资产配置方式,共9条。主要明确了资产配置方式的种类、定义、优先顺序等内容。
第五章资产配置程序,共5条。主要明确了资产配置预算申报、审核、批复、执行以及采购、登记入账等有关程序和要求。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2条。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有关监督的要求,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依据等。
第七章附则,共4条。主要对不适用情形、涉密资产、解释权、生效时间及废止文件等作出说明。
政策咨询科室:市财政局资产科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0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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