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3〕1347号),结合各县区2024年拟支持孤儿助学人数及2023年资金结余情况,各县区应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上年度服务人次数、县区申报2024年福彩公益金资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规模等因素,现将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类科目“1100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各县(区)要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积极消化结余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县(区)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分配表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
残疾人福利 |
儿童福利 |
合计 |
埇桥区 |
41.5 |
32.46 |
73.96 |
砀山县 |
11.5 |
13 |
24.5 |
萧 县 |
20.1 |
17 |
37.1 |
灵璧县 |
10.4 |
9 |
19.4 |
泗 县 |
12.4 |
6.54 |
18.94 |
合 计 |
95.9 |
78 |
1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