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311-00010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3-11-17 发布日期: 2023-11-17 17:3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热点回应】初会继续教育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热点回应】初会继续教育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17 17:3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问:2023年领的初级会计证书,应该什么时候继续教育?如果要继续教育在哪个平台上学习?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吗?还是只学习一段时间?继续教育要交费用吗?

答:2023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参加网络继续教育方式:登录“安徽省会计管理”官网,点击“网络教育”进入学习主页,选择课程付费即可学习。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年度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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