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过期怎么办?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02 08:5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新修订的《会计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终止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证书核发和补换发、变更、调转、登记、查询等行政服务事项。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前往安徽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官网根据“继续教育”模块提示,即可完成每年度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557-390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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