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208-00031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2-08-01 发布日期: 2022-08-01 11:3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应对情况】8月1日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函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应对情况】8月1日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函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01 11:3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 办公室组织对进入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办公区域的人员严格扫码查验,全面检查核酸检测证明。对“红黄码”人员和因核酸检测不到位“安康码”出现弹窗人员,严禁进入办公区域并分类处置。每天对办公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2. 各科室(单位)要组织自己的人员做好核酸检测,并对办公室及时进行消毒。常开窗,多通风,保持清洁的办公环境。

3. 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个人做好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及时报告并规范就诊。

4. 对不遵守当前防控规定,不配合查验工作,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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