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宿州市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宿州市金融
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维护金融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市政府决定成立宿州市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聚焦金融机构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重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研究建立风险识别、预警、监测和处置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压实金融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余向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鹏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张 亮 市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成 员:李晓宁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主任(局长)
孟广实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张晓东 市公安局局长
孟丽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张金海 市农委主任
雷云启 市商务局局长
胡兴无 市审计局局长
叶立民 市工商局局长
黄 河 市法制办主任
宋成远 市房管局局长
杨劲松 市供销社主任
王洪洲 市国税局局长
陶周清 市地税局局长
王 沛 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宁建刚 宿州银监分局局长
杨文英 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
蒋永久 市担保公司董事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金融机构风险、政府债务风险两个风险防范处置专项小组。
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处置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李鹏程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处置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国资委),张亮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