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1905-00020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4-01 发布日期: 2019-04-01 09:4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媒体解读】2019年宿州市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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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2019年宿州市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4-01 09:42 编辑:财政局

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决定2019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新增6项,调整内容实施1项,合并2项后实施的1项,退出5项,继续实施25项。

新增的6项民生工程为智慧学校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水环境生态补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调整内容实施1项民生工程,在对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等救助基础上,增加困难职工帮扶内容,将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调整为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合并2项后实施1项民生工程,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与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个项目,合并为文化惠民工程。同时,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中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调整出实施范围。

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已健全,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已常态化运行,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任务已完成,调整不再列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业扶持工程已分别纳入新增项目统筹实施,不再单列。

继续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5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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