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1610-10461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2 17:5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财政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财政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7-22 17:59 编辑:财政局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管理,确保应急值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  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各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值班人员工作要求:

1、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应急值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应急事项;

2、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他人顶替值班。

3、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当班情况记录。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值班局领导报告,必要时应立即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局领导和上级部门领导指示精神快速办理。值班人员要将领导指示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并积极了解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4、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5、值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

6、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对电话记录等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7、值班人员应认真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值班事项。

第五条 应急值班工作职责

1、负责及时接听、接收和掌握相关重要动态信息,保证与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络畅通;

2、负责向局领导、市直相关部门报告重特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

3、负责上级电话指示、通知和基层单位电话请示汇报的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接待、督办和反馈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