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1810-00024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7-12 发布日期: 2018-07-1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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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阶段性评估】宿州市财政局2018年上半年部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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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评估】宿州市财政局2018年上半年部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7-12 10:54 编辑:财政局

第一部分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市财政始终围绕“举债有度、用债有效、还债有信、管理有力”的债务管理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等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48.62亿元,低于省政府核定我市的政府债务限额389.98亿元,政府债务率82.5%。我市在2015年、2016年、2017年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均取得满分,获得全省并列第一。

一、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建设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0号)要求,成立宿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有财政、发改、审计、司法、人行、银监、监察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指导督促本级各部门和县区政府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区人民政府也按照文件要求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强化了政府性债务组织领导。同时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宿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工作流程,制定了债务风险级别、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措施。

二、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根据宿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分类处置指南,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定期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动态监控债务率、新增债务率、逾期债务率、偿债率、综合债务率5项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建立对列入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名单的县区财政、重点园区的约谈机制,督促指导风险较高的县区制定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控制隐性债务增量,不得利用政府性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三、积极争取并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

稳妥化解存量政府债务,用好新增债券资金保障在建项目。2015年以来,我市共争取置换债券资金221亿元,有效降低了存量债务利息负担,按照2014年以前全省平均9%的融资成本测算,我市每年可减少5.8亿元利息支出,缓解了地方支出压力。2015年以来,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19.49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专项用于公立医院化债、土地收储、脱贫攻坚、农业基础设施、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等项目,保障了我市重点工程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对我市经济稳步增长和经济社会事业补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着力提升债券资金的使用绩效

为做好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我市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逐一检查,并进行现场实地查看、咨询、分析,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其效果,出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未来年度分配资金的参考依据。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债券资金使用要求,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与主管单位会商,共同研究落实资金使用方案,着力减少分歧,将债券资金的使用和税收清欠挂钩,协调督促项目承建方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补缴欠税,达到既用好用活债券资金,又协助增加税收的双重目的。

五、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2017年7月31日,市政府成立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处置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研究建立债务风险识别、预警、监测和处置机制。2017年12月12日,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压实各有关部门风险防范化解责任,强化协同监管。2018年8月21日,市委、市政府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双组长)的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市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工作的级别和规格。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风险防控工作。2017年5月2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工作专题会议,市直各相关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各县区政府、财政、融资平台公司参加了会议,杨军市长提出了“思想上再重视、措施上再加力、责任上再落实”的要求。2018年1月30日召开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部署下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重点工作。三是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常态化监管。尤其2017年7月14日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后,对于地方政府借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行为,坚决制止,严控隐性债务增量。

 

第二部分  国有资本管理情况

一、国有资产运行基本情况

上半年,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34.5%;实现利润总额-0.57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已交税费总额1.43亿元,同比增长52.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7亿元,同比下降48.4%。

目前,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24.4亿元,负债总额524.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00.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国有权益净增加41.3亿元,增值10.3%,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国资国企改革情况

(一)改革管理体制,实现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94号)精神,一是在历时半年,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对资本经营关键环节如投资、担保、交易、出租、改制程序进行了明确,确保“管资本”转型转到实处,转到实际工作当中。二是选取了城投、交投、工投三大平台公司为试点,把生产领域的投资决策、内部薪酬管理等权力下放给企业,把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交给政府主管部门,始终做到该管的绝不缺位,不该管的绝不越位。

(二)改革投资运营平台,实现从政府融资向市场化运营的转变。一是市政府出台文件,计划利用2到3个月的时间,将原政府部门主管的112家除注销和退出国有产权的以外,全部重组划转到三大平台公司名下,做大规模,增强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二是出台《2018年度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和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把平台公司原先的政府融资功能全部剥离,倒逼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

(三)改革传统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任务。全面开展公司制改制工作,一是采用摸清底数、倒排日期、逐个销号的方式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间,年底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二是部门联动,为公司制改制提供政策支持。6月底,市国土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乡规划局、市税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地资产有关问题处置的通知》,为公司制改制中涉地资产的处置问题提供政策依据。

(四)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行效率。2016年引进非公资本,顺利完成宿州市种子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在此基础上,各股东于今年同步增资扩股1500万元,使企业规模不断做强做优做大,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场美誉度享誉大江南北,已经成为安徽乃至全国重要的种子生产、繁育和加工企业。同时粮食、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在逐步探索,按照积极稳妥的方式逐步推进。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一)强化党的监督。今年上半年宿州市国资委配合市纪委等部门,先后3次对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重点督查,重点督查的内容之一就是“党组织研究作为重大事项的前置条件”的落实情况。针对国有企业实施改革重组、国有产权交易、投资、资产出租、担保贷款等关键环节,市纪委监委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已经成为常态。

(二)强化专项监督。自2015以来,市国资委逐步强化“专家委员会核准”的作用,按照《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具备条件的资产评估报告一律实行核准制。通过核准程序,督促评估机构修改报告,新增国有资产达到1.6亿元,仅今年上半年就达到2000多万元,进一步消除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三)强化审计监督。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情况实行任期或任中轮审制度;对企业财务报表实行年报必审、中报抽审、季报自审,尤其对重大决策部署和投资项目、重要专项资金实行跟踪审计制度,确保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环节实现审计全覆盖。

 

 

第三部分  其他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财政收支情况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年初目标任务,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税制改革对收入的影响,全力组织收入,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93.2亿元,完成预算的54%,快于序时进度4个百分点,增收14.67亿元,增长18.7%,高于全省增幅4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省第5位。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8.77亿元,增收7.85亿元,增长15.4%。1-8月,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23.43亿元,完成预算的71.5%,快于序时进度4.8个百分点,同比增收18.66亿元,增长17.8%,高于全省增幅4.1个百分点,总量居全省第12位,增幅居第6位。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7.75亿元,同比增收10.17亿元,增长15.1%。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68.86亿元,同比增支36.18亿元,增长15.5%。总量居全省第7位,增幅居全省第1位。

二、33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省政府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调整充实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坚持“123”日常调度机制,每月一次调度会,两个月一次现场会,每季度一次总结会,及时查摆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民生工程协调配合机制,主动开展上门会商20次。2018年,全市民生工程计划投入119.1亿元,较上年增加11.36亿元,增长10.54%。截至8月底,全市计划投入128亿元,已到位113.7亿元,拨付98.9亿元,支出90.5亿元。目前,农村危房改造、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校舍维修改造、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就业扶持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退役士兵培训、技能脱贫培训、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幼儿园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等12项民生工程项目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三、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全市“1234+产业扶贫”工作思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1-8月,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80亿元,增列资金占2018年度预计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52%。其中,市级安排1.75亿元、县区3.05亿元。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1-8月,全市可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财政资金29.84亿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10.88亿元、县区其他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15.53亿元、地方债务用于脱贫攻坚资金3.43亿元。

四、财政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结合财政(国资)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学习18次,不断提高用党的最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先后组织开展了“向党委献良策,为党旗增光彩”、“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督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优秀心得体会征文比赛活动,建立了党建“四个一”工作制度,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定期对各支部标准化建设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等。五是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巡视巡察“回头看”,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整治“回头看”,印发了《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对40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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